“以客户为中心”必须在企业赢利系统中落地,例如:由产品导向转向客户导向,对业务流程再造;通过技术创新,为客户创造新的价值;从重视营销卖货,转向深度服务客户,以提高复购率及留存率;将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重要的绩效评价标准;等等。
“以客户为中心”的具体落地需要依靠“以奋斗者为本”。以奋斗者为本,就是将奋斗者看成是企业最重要的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或物质资本有所不同,由于技术厚度积累和学习曲线效应,智力资本为企业创造价值时具有边际报酬递增趋势,即智力资本不会随着时间发生减值损耗,反而越用越多、越用越好,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大。以奋斗者为本的落地内容很多,例如:股权激励计划、塑造优异的企业文化、超越同行的薪酬福利、职业晋升与培训计划、为人才提供事业舞台、建立合作伙伴共赢平台等。
站在“T型”的下端企业所有者的角度,将“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落到实处,就是利他主义,见图3-3-1。《道德经》里有句话:“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转换为现在的说法就是“利他就是最好的利己”。
将企业所有者置于“T型”的下端,这是赋予他们一种谦卑低调的品格。只有企业家由衷地“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沿着战略路径,履行企业使命,坚守核心价值观,才能持续驱动第二飞轮效应引发的增长,累积竞争优势,最终实现企业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