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明史》
《明史》由清朝宰相张廷玉等人主持编撰,全书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是记录明朝的纪传体断代史。《明史》记录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庄烈帝朱由检(1368—1644年)共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明史》是“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体量仅次于《宋史》;编撰时间长达九十四年,是我国官修史书中时间最长的一部。《明史》编撰得体、史料详实、叙事简洁,历来被史家称赞。
张廷玉(1672—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省桐城县(今安徽省桐城市)人。清朝前期政治家。
张廷玉出生于官宦之家,从小聪明好学。二十九岁考中进士,在康熙皇帝身边侍奉,逐渐得到重用。雍正皇帝即位后,历任各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相当于宰相),也是拥立乾隆皇帝的顾命大臣。张廷玉除了担任《明史》总裁官之外,还主持修撰了《清圣祖实录》《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等大型图书。张廷玉身居中枢四十多年,是清朝唯一一位配飨(xiǎng)太庙的汉臣。1755年,张廷玉在家中去世,享年八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