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家的烟筒,终于冒烟了。在全院九户人家中,它每天清晨总是第一个冒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这个“大”杂院,一点都不大,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无“院”可谈。所谓“大”,只能从占地面积的小和居住人家的多这种反比中去理解。原先还是有个共同的院的。既是共同的,当然可以共同利用。于是这家在院里盖个煤棚,那家在院里接出间小屋,于是院就不存在了。
院被九户人家共同“建设”成了“迷宫”。仅一人宽的过道,七拐八岔,连接各家门户。初到此院中某家做客的人,上厕所解溲,回主人家时就会错迈入另一户的门槛。这“院”里严格说已不止九户了,而是十三户了。其中四户人家的儿子都已娶了媳妇,住在由煤棚改修成的“小屋”,或接盖出来的“小屋”里。四个由姑娘变成了媳妇的女人,就在那里面“坐月子”,居然也生出了四个“下一代”。四个“下一代”居然也活活泼泼地长大了。小家伙们对于这个“院”爱到极点,哪里还能给他们提供比这里更适于“捉迷藏”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