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那今天怎么这么高调?”
“你以为这座房子是谁的?咱们光从铁门开到里边都花了那么久,安保又森严,谁能知道?”
“我,我要去天涯发个帖爆料。”
“切,报纸都压下来,网上爆料,不出三分钟准给你删了。”
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清醒了,顺便记住了那个名字,沈钦隽。
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我打开冰箱,拿了罐啤酒出来。灌了一大口下去,顺便打开QQ,浏览一圈,发现大学时的同学签名大多是在哀号加班工作的。
我看看指向凌晨三点的挂钟,忍不住苦笑。
“荣威急招财务会计,可自荐他荐。”
我忽然看到某条签名,心底微微一惊,荣威这个名字这么熟悉?
凌晨的大脑已经不好使了,我从一团糨糊般的脑细胞中勉强捏出了一条细细的线索……是的,沈钦隽,接手家族企业荣威的那个沈钦隽。
我低下头,发丝拂在脸颊上,看见左手上那块丑陋的伤疤。
半天不到的时间,已经结了薄薄一层痂,下边隐藏着还没长好的新鲜嫩肉。
我又想起了沈钦隽,他的眉眼五官说不上多完美,却真真切切的,是我喜欢的类型。
人这一生,找到一个喜欢的对象可不容易。
我不求拥有,但是能多看几眼,总是好事。
好比我迷恋按下快门那一瞬间的感觉,于是毕业之后拒了好几张offer,执意去做摄影助理,可我从不奢望自己能像麦大腕一样呼风唤雨,我只是喜欢瞬间永恒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