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的所有艺文学问,更注重的是“和合”与“会通”。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通”是“变”的前提,没有真正的“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变”。个性融汇包孕于共性之中——人无个性,不必交流,人无共性,则无法交流。创造也必须根植于“道”“理”,否则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多的时候,“变”不是刻意“求”来的,而是在境迁、时易下“不得不然”的结果。
当然,中国传统的艺术家也并非不讲个性。清代“四僧”之一的石涛,就是一位个性强烈的人物。他有句画家们耳熟能详的话:“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但石涛之所以能够提出著名的“一画论”,正是源于对传统的洞彻,乃至由画理上“通”于哲理。唯其能“通”,成其能“变”。至于他的笔下为什么有时会“触着某家”?无非各家各派早已烂熟于胸,打成一片,进而找到了各家之上的那个“源头活水”。
“扬州八怪”也是以面目独特著称。李方膺在一则题梅花诗中说,“画家门户终须立,不学元章与补之”。实际上,他的墨梅恰恰学的就是南宋的杨补之。他的“不学”,正是以“学”为筌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