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这话时,手里那小子正抿唇忍耐着父亲的荒唐提议,抬眼瞧着童桉。
那时候文重元十四五岁,有点小大人的模样,又生得唇红齿白,完全符合了童佳年描述的对理想小叔叔的憧憬:一个字,帅,要比她小姐妹的小叔叔还帅!
童桉一面心里觉得荒唐,才七八岁的小姑娘,瞎攀比什么,一面又想起了被女儿作天作地支配的恐惧,于是艰难地点了点头?:“谢谢大哥,这小子—也可以。”
文重元幼小的心灵受到一万点暴击,简直要翻出一个白眼来。
但他自小家教严格,竟然连白眼也翻不明白,尝试过几次就放弃了,所以在这个莫名其妙被强制当“小叔叔”的当口,他只能冷漠地把领口的大手拽下来,一言不发地回房思考人生去了。
这不要钱的小叔叔,他一当就当了十五年。
二、我和沈思,你只能选一个,你要选谁?
童佳年装模作样地接了电话,那头却比她更装模作样,还清了清嗓子才开口,字里行间颇有演出来的遗憾。
“佳年,我才下飞机,马上有一个会要开,音乐节我来不及过去了,真的对不起。”
童佳年冷笑一声:“哦,陪我看音乐节赶不及,上次去看沈思的女团公演怎么就来得及?”
文重元无奈:“好端端的,又提沈思干什么?”
童佳年满腹委屈,但她就是死傲娇到连哭也不会哭的人,偏要装出一副“你我势均力敌”的模样来,咬着牙说:“我不妨告诉你,下一场就是沈思那个团的节目,你不来,我当场断线路让她们唱不了,我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