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述关于诗的本质的抒情理论相对应,华兹华斯在这篇文章中还讨论了诗所应该描写的题材和所应该使用的语言。在华兹华斯看来,特定的情感、题材与语言这三者,在诗中是相互适应的:“只要诗人把题材选得很恰当,在适当的时候他自然就会有热情,而由热情产生的语言,只要选择得很正确和恰当,也必定很高贵而且丰富多彩,由于隐喻和比喻而充满生气。”那么,在华兹华斯的心目中,什么样的题材与语言才适合于诗人自然的情感流溢呢?
华兹华斯在这篇文章中多次明确地提到,他的诗表现的题材是“微贱的田园生活”,这是一种“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材作为诗歌写作的内容,华兹华斯自己说:“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着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拘束,并且说出一种更纯朴和有力的语言;因为在这种生活里,我们的各种基本情感共同存在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因此能让我们更确切地对它们加以思考,更有力地把它们表达出来;因为田园生活的各种习俗是从这些基本情感萌芽的,并且由于田园工作的必要性,这些习俗更容易为人了解,更能持久;最后,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在这方面,华兹华斯的抒情理论,体现了文化上崇尚自然的倾向。既然诗是诗人情感的自然流露,华兹华斯就有理由认为,真正的好诗不是用矫揉造作的华丽的辞藻去表现非自然的题材。换言之,诗既然是诗人的天性的自然流露,那么,田园题材就是诗歌写作最好的素材了。华兹华斯一生中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他出生地所在的湖区一带度过的。在他自己的诗中,华兹华斯最乐于也最善于描写大自然。华兹华斯对大自然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实现了工业化之后具有种种痼疾的城市颇为厌恶,在这篇文章中,华兹华斯还对城市里产生的千篇一律的生活,以及诞生于城市的生活和习俗趋势之上的病态文学加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