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以上戒条数目依《四分律》所载),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那六法戒,优婆塞、优婆夷五戒或八戒。
[19]《摩诃僧祇律》卷一记载佛陀制戒的十种因缘:摄僧、极摄僧、令僧安乐、折伏无羞人、有惭愧者得安稳住持、不信者能信、正信者得增益、于现法中得漏尽、未生诸漏令不生、正法久住。又《四分律》卷一载:“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今说十句义,诸佛之戒法,令僧喜永安……佛法得久住。”
[20]六群比丘之一。佛世时,跋难陀等六位比丘常聚集成党,滋事犯众,遭人非议,成为佛陀当时制戒的因缘之一。
[21]《五分律》,化地部所传;《四分律》,法藏部所传;《十诵律》,说一切有部所传;《摩诃僧祇律》,大众部所传;《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说一切有部所传。
[22]据《五分律》等记载,大迦叶在七叶窟举行第一次结集时,富楼那即赶回向大迦叶表示他曾亲闻佛陀所说有关日常饮食的七条戒,应是佛陀所说小小戒可舍的范围,但大迦叶坚称:“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因此,在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满的佛弟子们便另行结集。又据《大唐西域记》卷九载,他们另行结集出经、律、论、杂、禁咒等五藏,称“窟外结集”,又因由大众共同诵出,又称“大众部结集”。因此,亦有将之视为佛教部派分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