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个小和尚可真能!”
这时正在冥思苦想中的外公开口道:“小和尚你为什么老跟萝卜(luo-bo)过不去呢?”
“外公,舅舅,我想吃肉嘛,如果输了就不得不光吃萝卜呀[28]。”
可见此时陶行知就能非常自如地使用语言。
(三)正义与道理
吴尔宽的经馆里有个姓汪的学生[29],比陶行知稍小,也是休宁县同学中歙县出身的。陶行知与他感情相投结拜为兄弟。汪年幼经常遭到休宁县的孩子们欺侮,但每次都得到陶行知的帮助。他后来经常把这一段经历对自己的孩子提及。1946年陶到沪[30]的时候,汪的儿子已成为上海的商人,其子转告陶来上海的消息后,汪马上来上海与陶欢聚,可见少年时代建立的感情之深厚。
在吴尔宽经馆读书第六年的某日,陶行知在一旁听吴与汪对读。吴讲的内容是“四书”中《孟子》一节。吴对汪是这样讲的:
中国上古时代有一个皇帝叫舜。他非常孝顺,是中国二十四孝子中排为第一孝子的人物。孟子的一个弟子曾这样问老师:“在舜帝时代有一个执法官,其执法之严非常有名,恪守法律条文的精神来处理一切事物。假如这时舜的父亲是一个杀人犯,作为皇帝舜,应该怎么办呢?”孟子答道:“即使是皇帝也不能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