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意识形态”被认为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如马克思就认为,意识形态错觉不仅是扭曲了的思想观念或“虚假意识”的产物,而且也可以说是阶级社会本身的物质结构所固有的东西。[29]但是在中国是否存在如西方那样的严格“阶级”划分一直是个疑问。由于“意识形态”的发生是政教分离的结果,而中国的政教关系恰恰是一个相互渗透和彼此依存的复杂结构,所以西方的“意识形态”分析框架很难直接用于解读中国历史的政教关系形态。
在具体分析中国历史中学术思想与王权的关系时,一旦使用“意识形态”作为分析工具,也很容易预先假设“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然后用以证明中国学术思想本身具有超越性和纯洁性。余英时先生就曾经专门讨论过“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之间的区别问题。他认为,学术思想即“学统”“思统”,不但能超越“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且可能成为“意识形态”的基础。这样的说法根本无法解释统治阶层的思想意识和权力控制的问题。统治阶层作为“意识形态”的实施者显然是对学术思想有所选择的,即使如朱熹这样的大思想家,其倡导的非官方化的“地域化儒学”,虽几经周折,终于成为元明清王权的钦定正统思想,但大多数的地域儒学流派如阳明学和其支流如“左派王学”等仍无法有效进入主流思想系统,相反却数度成为反抗王权的工具。所以在历史研究中,我们恰恰需要观察上层王权是如何操控利用学术思想乃至“道统”和“学统”的,对此过程的透视可能会令人沮丧,却恰恰与西方“意识形态”的构造过程有比较接近的地方,我们甚至应该多多关注士人与王权通过对“学统”“道统”的甄别而达成的“合谋”效果,而不宜只强调“学术思想”独立于王权的单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