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炼狱国语剧情介绍:法院根据刘天珍的伤情以及就诊情况,酌定刘天珍的误工费为2200 元/ 月×2 个月= 4400 元;6. 交通费。刘天珍主张交通费1000 元。被告认为交通费应当提供交通费票据,根据治疗时间、次数以及距离远近,酌定交通费500 元。以上刘天珍的合法损失合计26045.98 元,根据两被告各自的过错程度,酌定由李霞负担刘天珍上述合法损失的65% 即16929.89元,孙仁芳负担35% 即9116.09 元。综上,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于20...